欢迎来到态度国际资讯官方网站!
0755-88292613
网站地图 收藏本站 联系态度

树立正确的企业观

让品质企业成就未来

返回列表 返回
列表

华为和小米商标之争,一字之差小米又输了

商标注册 商标价值 无形资产 企业品牌的象征 知识产权

华为和小米商标之争,一字之差小米又输了

作为手机行业巨头,苹果、小米、华为之间的竞争一直没有停止!

除了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配件等方面PK之外,三家在商标方面似乎也屡次交锋!毕竟处于同一行业,同样运营着更新换代巨快的手机产品,命名方面难免遭遇撞车情况!

 

image


近日,小米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法院查明该案诉争商标为小米公司“MiService及图”,小米公司诉称该商标与华为公司MyService商标未构成近似且核定使用的商品不构成类似商品。

 

image

image


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华为公司商标在字母构成、读音上相近,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判决结果为,驳回小米公司诉讼请求。

 

image


image

直观看,首先从字母构成上,小米的MiService和华为的MyService这两个单词只有“i”和“y”不同,其他字母是完全一样的,可以说非常近似了;其次读音上,无可厚非,非常相近;再看商标类别,两商标同处第9类,使用类别高度近似。显然,这近似程度是超出《商标法》的界限,自然不受法律的保护。
无独有偶,早在2017年,小米就曾因“MiPad”商标易与苹果公司的“iPad”混淆而被驳回。小米公司不服,在2014年到2017年的3年时间里一直和苹果公司打官司,但最终小米还是败诉。

image

关于商标近似的判定

一方面要考虑商标本身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存在某种特定联系。
另一方面,要考虑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商标是否属于类似商品,主要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的商品,以相关公众对商品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

      结语


 
其实从商业角度上看,无论是商场争斗还是网络互撕,都是为了博得更多的关注,通过互相之间的争端引来消费者的围观,从而提升自己的知名度。甚至可以说,华为和小米的恩仇录就是手机品牌营销战略的缩影。
 
不过无论撕得多火热,也依然无法改变各大品牌的手机越来越同质化这一事实。想要让消费者心甘情愿掏钱包买账,还是需要推出更有创意的产品,让人们看到更多新鲜的东西,才是真正的生存之道。





专业知识每日分享












商标网上申请用户注册时,对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度有哪些要求?

  标网上申请用户注册时,以单位名义申请的,应上传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以自然人申请的,应上传申请人签字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上传的文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单位公章应当为红色的,申请人可以在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后再彩色扫描。

  2.扫描件上的文字应当清晰可辨。申请人加盖的公章或签字不应覆盖申请人名称、地址、证件号码等主要内容。

  



以上内容均来源于网络

若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删除

 来源:网络

【态度国际】

▼您的资深企业经营顾问▼

联系电话:13048984600

想了解更多信息下方扫码咨询

↓↓


image

咨询

电话

全国咨询热线

0755-88292613

微信

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二维码

专家微信

邮箱

公司邮箱

1633277769@qq.com